2024年长沙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4年长沙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已公布,2024年我校专升本考试由本校组织,专业招生考试实行“统考科目一(150分)+统考科目二(150分)+专业综合科目(200分)”的入学测试方式进行。若专业有加试科目,分数将调整为“统考科目一(150分)+统考科目二(150分)+专业综合科目(100分)+加试科目(100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50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湘教考成字〔2024〕2号《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师范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长沙师范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前身为毛主席的老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和国教育事业奠基人徐特立先生于1912年创办的长沙师范学校。
第四条 学校英文名称为Changsha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3806,湖南省内代码4345。
第五条 学校分两个校区办学,即南校区(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和北校区(长沙市·安沙万花园路9号)。
第六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办公室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安沙万花园路9号长沙师范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0731-84036018(教务处)0731-84036198(招生就业处);网址:www.csnu.edu.cn,邮箱:cssf198@csnu.edu.cn;监督电话:0731-8403699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湖南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校专升本招生政策。学校设专升本招生考试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八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专升本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考试、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监督专升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招生程序
第十条 学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计划,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生源状况、教学质量及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由招生就业处会同教务处共同确定2024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经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面向社会公布。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普通计划。面向 2024年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院校应届脱贫家庭毕业生(简称脱贫计划)。
(二)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简称退役免试计划)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简称竞赛免试计划)。免试计划单独下达,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1.退役免试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①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②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并取得本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③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入伍前就读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高校学历、且户籍为我省的外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或毕业生。
2.竞赛免试计划。在校期间(截止到2024年3月底)获得下列竞赛奖项之一的我省高校全日制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报考: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和银奖的所有团队成员、铜奖排名前三的团队成员。
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规定,考生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选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2024年我校专升本招生的本科专业及计划具体如下: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及湖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
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在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4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退役免试计划报考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已参加了上年度的专升本考试又延期毕业再次报考的考生,上年度已被退役免试计划录取的考生(含录取未报到、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十二条 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实施报名。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系统:“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zsb.hneao.cn)。
2024年专升本志愿填报时间:3月22日8时至3月25日17时,所有考生在此时间内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对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中公布的专业类对应关系和学校在专升本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专业,自主选择填报对应专业。
考生须按要求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类报考。其中,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
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只能按本人报名时所选的专业类别填报对应的本科专业,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报考竞赛免试计划的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不能对应专业的赛项除外),如填报其他专业的只能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不享受免试政策。
第十三条 报名考试缴费
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130元/生,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确定予以准考的普通计划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网上缴费平台缴纳报考费,免试计划考生在学校非税平台缴费(具体缴费见附件),未缴纳费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缴费时间:普通计划缴费时间为:3月22日-3月25日
免试计划考生缴费时间为:3月26日10:00-3月27日17:00
第十四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24年专升本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统一组考,统一录取,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普通考生考试科目及各科目分值
1.2024年我校专升本考试由本校组织,专业招生考试实行“统考科目一(150分)+统考科目二(150分)+专业综合科目(200分)”的入学测试方式进行。若专业有加试科目,分数将调整为“统考科目一(150分)+统考科目二(150分)+专业综合科目(100分)+加试科目(100分)”。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2.各科目参考教材分别为:
3.免试生测试
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的免试招生办法参照《湖南省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免试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免试专升本的测试工作在3月28日。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本校组织的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 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长沙师范学院(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考生须在4月18日-20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https://zsb.hneao.cn)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第十七条 公布成绩及查分查卷程序
1.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csnu.edu.cn/)查询考试成绩,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可提出查分申请。考生填写《长沙师范学院2024年专升本成绩查询申请表》(届时在查询成绩公告中下载)快递寄至长沙师范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查分内容限于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
第十八条划线
我校综合考虑本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生源质量、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等情况,划定相应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或有关要求;加试科目合格标准在加试科目考试大纲中公布。未达到控制线或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免试生录取
学校根据免试生的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高职在校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免试生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优先录取。
竞赛获奖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否则不予录取。报考我校但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缴费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考生录取
按湖南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普通计划考生考试时间在4月21日,考生成绩公布在5月17日,录取时间在5月29-31日,录取结果公示在6月5日-11日。
省教育考试院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招生高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分(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于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按照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
同分排位规则: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如仍然相同,由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追加计划。
第二十一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
学校依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的10个百分点。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追加计划,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基数。
第二十二条 公示
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将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三条 录取通知书发放
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办理录取相关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录取查询
2024年7月初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https://zsb.hneao.cn)或长沙师范学院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学籍学历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科学籍学历管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将开展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第二十六条 在校学习及毕业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 学费收缴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组织或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九条 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第三十条 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于专升本考试招生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方案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方案由长沙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
招生就业处:0731-84036198
教务处:0731-84036018
邮编:410100
招生网址:http://zsxx.csnu.edu.cn/